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
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复审请求人在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如果复审请求人在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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