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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这篇文章说清楚了

近期 “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库尔勒香梨”引爆热点,各路媒体报道频频,商标领域的专家阐法释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官微上及时发布了答记者问、及时引导。


俗语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小编以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普及商标、特别是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机会。


作为从业小白,小编认真学习了国知局的答记者问、地标专家杨永岗的两篇深度文,以及各位专家的观点,做了以下简单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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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商标


01
概念 

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该款规定,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应该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外的注册商标。


02
使用主体范围

根据商标法官网问答,集体商标注册人可以使用该商标。


依据地标专家杨永岗老师的观点,根据商标法第三条和第四条,注册普通商标的根本目的是“使用”,在自己使用的前提下授权他人使用,这里的“他人”既包括组织成员也包括组织外的主体。而注册集体商标的根本目的是自己不使用,但“供组织成员使用”。


“逍遥镇”“逍遥镇及图”“胡辣汤”作为普通商标,商标权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但是不能收取所谓的会费。



03
注册与管理


普通商标的注册和管理适用一般法(《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集体商标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01
概念

集体商标: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根据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02
使用主体

集体商标注册人可以使用该商标。

集体商标所有权属于该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集体组织,使用人是其成员,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即,如杨永岗老师所说,注册集体商标的根本目的是自己不使用,但“供组织成员使用”。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主体:官网早就有了明确答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与其他集体商标都是商标的一种类型,但其在使用方式、注册人与使用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又有所不同。比如,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有确定的生产地域范围,其他集体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没有产地要求,把地理标志在其他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为集体商标,易造成商品来源和品质的误认。又如,地理标志是其产地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共有的权利,因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地理标志中地名的正当使用——商品符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主体可以要求使用该商标,注册人“应当允许”;商品符合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条件的主体,可以要求成为注册人的成员,不要求成为注册人成员的也可以正当使用,注册人“无权禁止”。至于集体商标的使用人,仅限于注册人的成员,注册人可以排除成员以外其他主体的使用。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03
注册与管理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根据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号)第二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证明商标


01
概念

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02
使用主体

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证明商标只能由注册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库尔勒香梨”商标证明商标,是用来证明产地、质量和品质的,只能使用在出自库尔勒的香梨上。如果不是出自库尔勒的话,就不能乱标“库尔勒香梨”,否则会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


03
注册和管理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法律规定与集体商标相同。


资料来源:

1.谷业凯:潼关肉夹馍、逍遥镇、库尔勒香梨,这些商标是一回事吗?人民网客户端。

2.杨永岗:深度剖析“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商标事件中的复杂法律问题,微信公号地标知绘。

3.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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